天津职业打假人“叫板”自动售货机

来源: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4-07-02 08:48:53

  遍布大街小巷的自动售货机因其无人看守、能随时提供售货服务,而被称为“无人小超市”。然而这个“无人小超市”在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人因认为在自动售货机所购的货物有问题,而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天津市市民马志强也就是全国媒体曾经关注过的职业打假人林枫,在路边自动售货机买了一盒男性保健品后,发现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而且他认为产品有虚假说明,属于商家的欺诈行为,于是在2007年1月26日,林枫一纸诉状将自动售货机的主人——天津市戈德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双倍返还购物款15元。本市南开区法院已经受理了这一诉讼。

  2007年1月20日,林枫在路边的自动售货机购买了一盒男性保健品,而产品的批号是食品文号,他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食品不可以宣传治疗作用和保健功能。而且戈德公司也没有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向消费的人提供发票。

  另外林枫说,他在包装上没找到产品的生产日期,而且产品里面搭售的“丸药”没有做任何的成分说明,是明显的三无产品。所以他认为这样的产品应属于违反法律产品,戈德公司销售这一产品的行为欺诈了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所以林枫请求法院判令戈德公司双倍返还购物款15元,并在天津媒体上向他道歉,在今后销售产品时依法向消费者出具销售发票。

  据了解,天津市是中国最早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戈德自动售货机的城市,自1996年开始,戈德公司在天津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了3000多台自动售货机。这个“无人小超市”时尚方便快捷的优点早已深入人心,那么是不是真的存在林枫所说的这种情况呢?日前,记者专门对本市的一些自动售货机进行了一次购货体验。

  1月27日早上10:40,记者来到尖山路某药店前的一个自动售货机,看到了货柜上出售的标价为15元的保健品,于是先将10元纸币投到售货机里,当准备再次投入10元钱时,却无论如何也投不进去了。于是,记者走进药店换了两张五元钱纸币,几分钟后,当记者再次回到自动售货机前时,发现显示器上已经归零了。随后记者又投进五元纸币,当准备再次投十元钱时,机器又开始不能进钱了。大概持续了几分钟后,屏幕上显示的金额又一次归零了。前后20分钟的时间,东西还没买到,但是15元钱却被“吞”掉了。

  于是,记者拨通售货机上的热线电话,反映情况后,机器管理员问明了机器的号码,表示一会儿赶到。大概11:50左右,机器管理员来到“吞”钱的自动售货机旁,用钥匙打开自动售货机,取出了被“吞”掉的15元钱,并拿出了记者想要的那盒产品。

  当记者打开包装盒后,发现里边有一个小的塑料包装袋,注明“使用前请详细阅读说明书”,但是,翻遍盒子的前后左右,都未曾发现说明书的影子。只是在包装盒背面标有主要成分、用法用量、规格等内容,并写明保质期为“二年”,但是奇怪的是,记者并没有在盒子中找到生产日期。

  另外,在包装盒的侧面,写着“北京喜达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出品)”的字样,厂址为北京市右安门2号。

  与这台自动售货机相隔大概200米,又有一台自动售货机,但是让人感觉纳闷的是,同样是这样的产品,后者却标价为10元钱。随即,记者又走访了平江道、隆昌路、体院北、宾水道、越秀路、乐园道等几台机器,发现这些机器里都有这种产品营销售卖,但是,除了肿瘤医院附近的一台售货机与第一台一样售价为15元外,其余的机器售价都为10元。在平江道与隆昌路交口,记者又买了一盒同样的产品,售价为10元。

  两盒同样的产品,却花了不同的价钱。机器管理员的解释是,他们都是统一从公司进货的,以前进货都是10元,现在涨了价,进货都是15元了。但是这种观点不禁让人疑惑,如果涨价的话,为什么还有自动售货机标价为10元呢?

  明明在包装盒上注明了保质期,为什么却不写明生产日期呢?如果有人吃坏了身体,又没有发票,消费者怎么去主张权利呢?而且,为什么相同的产品,标价却不同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拨通了戈德自动售货机的服务热线。

  该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首先询问了记者姓什么、在哪个机器买的东西、具体的机器号是多少、 以及所购买的产品是什么?

  对于记者提出的同货不同价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进的货都是统一价格,所有货品都是明码标价的,由公司统一进货,统一发货。比如10元钱的货物统一发给机管员后,也卖10元钱。但是有时候货物涨价了,可是有的机管员犯懒,还把15元的货物摆在10元的柜道上,这样就卖亏了。当然可能也有些机管员耍小聪明,想多赚钱,就把10元的货物摆在15元的柜道上。

  但是至于记者所买产品具体是多少钱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还要去核查一下,随后记下了记者的电话。

  几个小时后,这位工作人员给记者回电表示,他查明了这样的产品统一卖15元钱,机管员将货品放在标价10元的货道上是错误的。因为公司统一将15元的货物发给机管员,再由他们按标价统一出售。如果机管员把产品放错柜道,只能由他们自己承担损失了。

  而对于为什么没有保质期的问题,这位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这样的产品外包装是一个大盒,内有十个小盒,为了方便,公司就把大盒拆开,卖单个的小包装,而保质期和说明书都在大盒里才有。

  当记者问到有没有发票时,这位工作人员说目前还没有想过这样的一个问题。那么怎么样才可以证明在自动售货机上买过货物呢?他说自动售货机所售的每种产品上都有戈德公司的防伪签,根据这一个标志就能确定是在售货机上买到的货物了。

  但是,记者仔细核对了在不同售货机购买的两盒产品后,发现只有一盒产品包装上有防伪签,对方表示,这有很大的可能是机管员从别的地方进货,拿到自动售货机里销售,是机管员在卖“私货”。

  这个产品包装上标明的出品公司为北京喜达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为北京市右安门二号。看着这个笼统的地址,不禁让人怀疑到底有没这个公司?记者通过网上查询,获得了这个公司在网上发布的电话,拨过去后,接电话的一名男子说,“你们怎么总给我打电话啊,这里根本就没那个公司,这是民宅!”

  据《北京晨报》报道,2004年度十二大消费侵权案例中,北京喜达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位列其五,该公司将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的“喜达克”香菇营养液,改名为“喜达康”香菇菌丝体营养液进行生产并销售,称其“常用于癌症辅助治疗和病毒性肝炎的治疗,防止肿瘤转移扩散”。经调查,喜达康香菇菌丝体营养液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上的保健功能仅是免疫调节。该公司既实施了虚假宣传行为,同时实施了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的行为。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罚款5万元。

  另外,在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二??六年六月六日,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一个《注销标准备案公告》,北京喜达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列其中。 (文 记者 李国惠)